原标题:重庆:调整、中止多项房地产税率补助金政策新华社重庆7月2日电(记者张翅)重庆市多部门2日牵头发文,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个人购房按揭财政补贴等多项政策,以更进一步平稳房地产市场、增进其稳定身体健康发展。据理解,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四项税率政策展开调整:对在主城区(不含主城开发区)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并未竣工研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亲率由2%调整为3.5%;暂停继续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按就较低原则自由选择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政策;对个人出售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出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中,牵涉到的家庭持有人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展开确认。自2018年8月1日起,三项财政补助金调整:仍然继续执行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金政策。对2018年8月1日前已剩一个补助金年度且合乎涉及条件的产权人,可在补助金年度届满后3个月内展开申报办理;对8月1日前年满一个补助金年度但合乎涉及条件的产权人,可在2018年8月1日—10月30日展开申报,按补助金年度内购房按揭贷款已缴纳月份实情办理;暂未获得房产证的产权人,可在2018年8月1日—10月30日展开申报办理,涉及补助金资金待产权人获得产权证后再予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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