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广州市住房确保办公室公布新的修改的《关于更进一步具体存量公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报》(穗寄居健规字〔2018〕2号,下称《通报》),具体企业、省属事业单位、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出售存量公房的涉及问题,存量公房以市场评估价出售。可选择重复使用付清房款或抵押贷款两种方式出售。市寄居保办理解认为,省直属机关、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出售存量公房的工作月底2009年6月30日前全部完结,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自理单位除外)剩下存量公房已按规定统一接管市住房确保筹办接管。但企业、省属事业单位、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出售存量公房的工作仍未完结,须要划入文件规范管理。
为规范存量公房出售工作,确保涉及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2018年,市住房确保筹办对原穗寄居健〔2013〕66号文展开了修改,制订实施新的通报,具体企业、省属事业单位、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外地驻穗单位存量公房出售的有关问题按该《通报》有关规定继续执行。也就是说,把上述单位也划入该《通报》的适用范围。
2000年1月1日起,广州市暂停住房实物分配。《通报》主要具体并未房改出售的存量公房的出售问题,《通报》具体,存量公房向未出售房改房、解困房、经适房、限价房及并未参与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的人员出售。住房困难户有优先购买权。
存量公房以市场评估价出售。市场评估价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按房屋所有权人确认出售的时点展开评估。出售存量公房可选择重复使用付清房款或抵押贷款两种方式。
自由选择抵押贷款的,按抵押贷款购房的有关规定办理。合乎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按规定办理。
存量公房的收益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不应全部划入单位住房基金,按规定比例分别用作派发住房货币补贴、已售公有住房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已按规定经接管市寄居保办接管的;已列为城市建设规划范围,收到征税要求的;有历史、文物纪念意义的;政府直管公房等七个情形的公房不得出售。
《通报》自2018年2月9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本文来源:澳门十大娱乐网站平台-www.rwc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