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免费赠送的房产、微信群里接到的红包、参与抽奖活动中的奖、以及商家放的优惠券代金券等,都归属于个人所得。但是,这些个人所得中,哪些必须纳税?如何纳税?很多人都不过于确切。个人所得中,哪些必须纳税?如何纳税?很多人都不过于确切。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印发了一份公告,说明了这些问题。
再行思维一个问题: 问题一: 如果你的父母将房子赠送给你,你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你的朋友也免费送你一套房子,你必须纳税吗? 只不过,免费赠送的房产、微信群里接到的红包、参与抽奖活动中的奖、以及商家放的优惠券代金券等,都归属于个人所得。但是,这些个人所得中,哪些必须纳税?如何纳税?很多人都不过于确切。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印发了一份公告,说明了这些问题。
承继房屋不缴个税 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印发《关于个人获得有关收益限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公告》(以下全称“公告”)。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改动后,中止了“其他扣除”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扣除”项目征收的有关政策文件,必须展开适当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本按“其他扣除”征收的项目,调整为按照“无意间扣除”项目征收,无意间扣除限于税率为20%。
其中,对于房产的使用权赠送给,《公告》认为:受赠人因使用权赠与房屋获得的赠与收益为“无意间扣除”,交纳20%税率。以一套面积100平米,价值200万的房屋为事例,使用权赠予和交易两种方式,哪种交纳的税费更加较少? 如果是交易,购买方主要交纳的税费有:契税(交纳比例为1.5%);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05%)。这两个主要税种,买方须要交纳31000元; 如果是赠予,赠与方要交纳4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不征税个人所得税,还包括: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使用权赠予未婚、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使用权赠予对其分担必要养育或者奉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丧生,依法获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不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承继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赠送给子女,子女不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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